河北【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B包地上物评估项目评估费用】招标公告
2024-05-27 01:43:55君朗招标网
河北【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B包地上物评估项目评估费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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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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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05-27在网上发布:【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B包地上物评估项目评估费用】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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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BLZ-2024-841-02 项目名称: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B包:地上物评估项目评估费用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筑堤防 21.79公里,加高加固堤防102.45 公里,主河槽扩宽疏浚80.66公里,改建白城闸,新建及重建穿堤涵闸12座,桥梁改建32座等。 项目总投资:254617万元 建设地点:唐河治理范围为望都清苑界至清苑安新界(不含地方先期立项实施的唐河东石桥村段治理工程),河道长43.35公里(含新唐河河长 7.09 公里);清水河治理范围为满城清苑界至清苑区东石桥村,河道长31.92公里。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服务完成之日止。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 招标范围: 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地上物评估项目评估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或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各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企业划型按《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划型标准执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技术部分(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招标异议投诉联系人:邵鹏 联系电话: 0312-5060606。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7 09:00:00 至 2024-05-3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7 14: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览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苑区迎宾西街048号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科技研发楼A2座1508室 |
邮编: |
0711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淑丽 |
联系人: |
邵鹏(异议联系人) |
电话: |
0312-7950059 |
电话: |
0312-506060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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