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4-02-18 14:46:03君朗招标网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
次 ) 招 标 公 告
正文详见图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
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JJY-GZ-2023112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
师选聘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一个包:拟采购1 家供应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
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本项目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
或仲裁,若为诉讼,包括含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
文件后文将不再特别单独对此做区分描述,均以“诉讼”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
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
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
月19日 (工作时间10:00-17:00)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
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
信加盖公章(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
话号码”);(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邮箱报名:有意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材料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982263015@qq.com邮
箱并联系本项目招标负责人(周女士028-87686586)进行确认,待检查通过后,投标人按
要求支付报名费和填写报名表我单位向报名单位发送本项目相关资料电子档。投标人须在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填好的报名表及加盖鲜章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必须与发送邮箱的
扫描件一致)。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
让)。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60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609会议室
七、其他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进行
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BJJY-GZ-20231124
二、招标项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
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第三次)。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一个包:拟采购1 家供应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华债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
构提起虚假陈述诉讼案(本项目本质为选聘法律服务单位,最终形式可能为诉讼或仲裁,若
为诉讼,包括含一审、二审、再审、保全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仲裁同理。本招标文件后文将
不再特别单独对此做区分描述,均以“诉讼”一词表示)提供法律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截至开标当日
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19日(工
作时间10:00-17:00)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
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404)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名称、邮箱、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所有材料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9822630158qq.com邮箱并联系本项目招标负责人(周女士028-87686586)进行确认,待检
查通过后,投标人按要求支付报名费和填写报名表我单位向报名单位发送本项目相关资料
电子档。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填好的报名表及加盖鲜章的报名资料(报名资
料必须与发送邮箱的扫描件一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609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
接收,本次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
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609会议室。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hx168.com.cn/main/ljhx/cggg/index.shtml)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西证券纪检监察室黄先生028-86159932。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28-671381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1404
联 系 人 : 周女士
电 话: 028-8768658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