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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2年度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部门决算

2023-08-27 14:08:37君朗招标网

湖南2022年度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部门决算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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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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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8-25在网上发布:2022年度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部门决算。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是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管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09月份更名为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由原开发区工商分局、原开发区食药分局、原开发区质监分局三局合并,仍是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娄底经济开发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以市局的名义,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外资企业除外)的设立、变更、注销进行登记;以分局的名义,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以市局的名义依法查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依法实施辖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0)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1)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指导挂靠的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是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设5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8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正股级,事业编制实有人数4人。

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综合执法股

(3)企业监督管理股

(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5)注册登记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本级。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已合并办公,由于人事和财务暂没有合并,此次决算数据仍以原工商分局为主。?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7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万元,上升5.07%。主要是因为:1、为加强基层分局对创文管卫工作的力度,全面完成专项考核,市局增加创文管卫经费拨款;2、为全面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增加相关专项经费。

2022年度支出总计37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万元,上升5.07%。主要是因为:1、创文管卫工作支出增加;2、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58万元,占100.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7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09万元,占99.33%。项目支出2.49万元,占0.6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万元,上升5.07%。主要是因为:1、为加强基层分局对创文管卫工作的力度,全面完成专项考核,市局增加创文管卫经费拨款;2、为全面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增加相关专项经费。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万元,上升5.07%。主要是因为:1、创文管卫工作支出增加;2、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4万元,上升5.07%。主要是:1、创文管卫工作支出增加;2、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6.55万元,占比95.44%;住房保障支出(类)17.03万元,占比4.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9.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1、为加强基层分局对创文管卫工作的力度,全面合格完成专项考核,市局增加创文管卫经费拨款;2、为全面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增加相关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提高是根据工资基数提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4.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2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招待规定,不铺张不浪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0万元,下降47.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减少0.65万元,下降36.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审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减少0.65万元,下降36.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审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8.8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91.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0人次,主要是:基层调研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车辆检测检验费等费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9万元,年初预算数45.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27万元,增加20.41%,主要原因是:1、创文管卫工作支出增加;2、发展辖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6.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 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 作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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