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海安市海安街道化肥厂宿舍区周边区域城市更新搬迁评估项目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搬迁评估
2023-07-27 16:45:02君朗招标网
江苏2023年海安市海安街道化肥厂宿舍区周边区域城市更新搬迁评估项目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搬迁评估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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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3-07-25 |
所属地区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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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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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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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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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展阶段 |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7-25在网上发布:2023年海安市海安街道化肥厂宿舍区周边区域城市更新搬迁评估项目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搬迁评估。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2023年海安市海安街道化肥厂宿舍区周边区域城市更新搬迁评估项目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搬迁评估
发布日期:2023-07-25
2023年海安市海安街道化肥厂宿舍区周边区域城市更新搬迁评估项目
(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安市海安街道化肥厂宿舍区周边区域城市更新搬迁评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搬迁项目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海安街道。
(2)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化肥厂宿舍区1-3号楼70户以及原集体宿舍区范围(评估户约130户),预算金额78万元;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评估户约98户),预算金额58.8万元。
(3)招标范围:上述范围的搬迁项目评估。
(4)服务时间:按交易发起人要求,接到通知后20日历天内及时提供成果。(若中标单位评估以及提供的成果文件不符合交易发起人评估要求,交易发起人有权解除合同。)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
招标内容 |
控制单价 (元)/户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GXG202307241369(GK014)001001 |
一标段化肥厂宿舍区1-3号楼70户以及原集体宿舍区搬迁评估 |
6000 |
78 |
具备房地产评估贰级及以上资质 |
房地产注册估价师 |
HAGXG202307241369(GK014)001002 |
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搬迁评估 |
6000 |
58.8 |
具备房地产评估贰级及以上资质 |
房地产注册估价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具备房地产评估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交易响应人必须在最新一期《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准入名录》中,需提供网上公示截图上传至响应文件。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地产注册估价师,在评估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员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海安市房屋征收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项目配备人员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1人。
3.3业绩:无。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化肥厂宿舍区1-3号楼70户以及原集体宿舍区搬迁评估、二标段化肥厂宿舍区4-7号楼91户以及凤凰城C区先期拆迁户搬迁评估,开标顺序即为中标顺序。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5.2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
5.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交易响应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交易发起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交易响应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响应交易响应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交易响应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响应交易响应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交易响应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交易发起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发布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K值由交易发起人代表现场抽取,本工程2个标段系数只抽取一次。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不需交纳交易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帐方式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高新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联系方式
9.1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9.2交易发起人:海安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高新区
联系人:徐志扬
电 话:15950870266
9.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丁森润
电 话:1826056789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