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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2023-07-13 23:23:43君朗招标网

安徽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

AHXH-2023-034

更新时间

2023-07-13

所属地区

截止时间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业主单位

招标公司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招标进展阶段

招标公告详情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7-13在网上发布: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信息时间:2023-07-13

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AHXH-2023-034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五)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六)建设规模:最高限价为20.25万元。

(七)服务内容: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降等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是对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王圩水库、罗集乡张大塘水库、顺河镇王大塘水库等15座小(2)型水库进行降等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项目发包价

最高限价:20.25万元(含代理费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价款支付方式

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出具的成果文件通过技术审查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质量要求:成果文件质量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由承包单位全权负责,其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资质,且是本单位人员。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五)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0564-3236883

(二)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64-3307332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

(二)发包地点: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健康苑小区11号楼2单元705室)会议室;

(三)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上下载。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章公章);②发包人的推荐函)递交投标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杨主任     电话:0564-3236883

代理机构及电话:张工     电话:0564-3307332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项目概况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核算报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报价为承包价,成交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四)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单位: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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