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调整)》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2023-03-30 14:52:22君朗招标网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马鞍山市雨山区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调整)》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马鞍山市雨山区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调整)》(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2日。具体方案和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4月22日之前将署名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
一、基本情况
(一)原方案实施情况
本片区位于马鞍山雨山区向山镇东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12月7日批准实施,总面积2365亩,拟征收面积950亩,已征收面积1958亩。
(二)方案调整原因
为积极响应 EOD 试点项目建设需求,原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进行了修改;原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计划中2022年棚改项目(杜塘村黄山村民组与解放桥村民组)等项目需要延期建设。
(三)片区调整后基本情况
片区范围:东至马鞍山市城镇污泥处理厂,南至杜塘路、黄山路、纬二路,西至围乌路、慈湖河支流、松源嘉苑,北至独山路以北200米;涉及向山镇陶村村、杜塘村和锁库村。
开发片区总面积167.5496公顷(2513亩),拟征收土地面积34.7660公顷(521亩),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8158公顷(237亩),不涉及化工园区。
二、上位规划符合情况、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等情况
(一)上位规划、管制红线符合情况
1.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
开发片区位于《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片区洋河单元(Yxs0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片区石山单元(Yxs05)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马鞍山市向山片区向东单元(Yxs06)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2.永久基本农田和管制红线
开发片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规定的管控要求。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实现工业发展功能,同时兼具交通枢纽、综合服务、绿地休闲等功能。
开发片区规划商业用地约0.4464公顷(7亩),占比0.27%;工业用地约99.5725公顷(1493亩),占比59.43%;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约0.2618公顷(4亩),占比0.16%;机关团体用地约1.0760公顷(16亩),占比0.64%;科研用地约3.3104公顷(50亩),占比1.98%;文化用地城约1.0249公顷(15亩),占比0.61%;城镇道路用地约30.3819公顷(456亩),占比18.13%;交通场站用地约3.3494公顷(50亩),占比2%;供水用地约0.2434公顷(4亩),占比0.15%;排水用地约1.1897公顷(18亩),占比0.71%;供电用地约0.5077公顷(7亩),占比0.3%;公园绿地约5.4014公顷(81亩),占比3.22%;防护绿地约20.7841公顷(312亩),占比12.40%。
三、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一)拟建设项目情况
主要为工业项目、商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绿化景观项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其中工业项目主要为工业企业;商业项目主要为加油站项目;交通运输类项目主要为市政道路及交通场站等;绿化景观项目主要为公园绿地与防护绿地;公管公服项目主要为机关团体、科研用地、文化展馆等;公共设施项目主要为供水加压站、排水泵站、变电所等。
(二)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
片区拟征收土地34.7660公顷(521亩),分2023至2025年三年完成土地征收、供应。2023年,完成土地征收、供应12.1706公顷(182亩),主要完成片区内北部的黄山路(独山路以北)、独山路以北的工业用地、道路及绿化;2024年,完成土地征收、供应2.8992公顷(44亩),主要完成片区内规划向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南侧工业用地;2025年,完成土地征收、供应19.6962公顷(295亩),主要完成片区内围乌路与独山路东南侧的工业用地、加油站、科研用地、道路及绿化。
四、集中建设区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
开发片区范围公益性用地合计面积67.5307公顷(1013亩),占本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的40.3%。其中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21.29%,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为3.39%,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15.62%。